You are viewing a read-only archive of the Blogs.Harvard network. Learn more.

从维权律师王全璋想到的。。。

最近看到被關押的人權律師王全璋和夫人需要等四年之久才能探監見面的報導,頗為感觸。這裡有視頻為證: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MlWFygdCVQ 若干年前,我曾在華府聯邦法庭辦事,見到一位公共辯護律師(public defender),才對美國法庭辯護有了一點了解。這位畢業於加州柏克萊分校法學院的公共辯護律師才華橫溢,他的職業就是為沒有經濟能力的人(包括各種有罪或無罪的人)出庭辯護。而在大陸為訪民/冤民辯護的王全璋律師卻因為做同樣的事情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四年半刑,投入監牢,並遭受酷刑。這種不公正的事情有兩個效應:1)顛覆一個國家的法治和公平正義,讓民眾不相信司法公正性;2)給整個社會帶來恐懼,無一例外,包括各級官員。

1941年1月6日,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诺·羅斯福在國情咨文中提出,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在内的”四大自由”,被認為是羅斯福總統代表美國,向自由世界領袖作出的政治宣言,並被寫入聯合國的《世界人权宣言》。而對於我們出生在大陸的人來說,這四大自由中最敏感的或許是“免于恐惧的自由”,無論你現在居住在海外,還是依然在牆內。而這種恐懼像是吃進肚子里的地溝油毒素,不知不覺地控制每一個大陸人的思維和行為,也就是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大家常聽到的一句謊話就是:”我不關心政治,我什麼都不知道。“ 其實這種人是最care政治的,因為他(她)從幼小的洗腦教育中就確切的知道在什麼場合下,什麼話題不可以講,什麼事情可以講。這種人活得太謹慎了,謹慎到了無意識中,會自動過濾各種政治敏感話題。但冷冰冰的現實叫我們也不能完全怪罪這些人,畢竟王全璋律師的經歷以及此類案例給民眾帶來的恐懼是真實的,而且是經常性的。那種恐怖是步步驚心,可以馬上涉及每一個人和家人的安危。 我們知道,生活习性变态的原因是环境促成的。而恐懼环境的根源来自暴政專制。從心理學角度上看,專制體制綁架的社會就是一個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社會。居住在香港的大陸移民們其實比香港應該更關心那裡的自由和法治,因為如果香港再淪陷成像牆內的城市一樣,大家恐怕還得再次移民了。應該指出的是:沒有人反對國家統一,但國家的統一的前提是需要把人民變成有選票的公民,而不是在恐懼下生活的奴役。

專制只有兩個工具:暴力恐怖和控制百姓話語權;最怕的就是真相,信息自由,法治,公民社會,普世價值。那麼,它最怕的這些要素都是戰勝專制的利器。任何一個有德行和正義感的人,都應該理直氣壯地挺身揚善抑惡,因為你不是站在正義一方,就是站在邪惡一方。人總不能永遠沈默和一直裝睡吧。。。恰如格哈德.烏倫布魯克说过,“有些人為了健康而過著相當有病的生活。”

Leave a Comment

Log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