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显刚: 蓦然回首——华北人民政府法律观的文本分析

蓦然回首——华北人民政府法律观的文本分析

刘显刚[①]

载于《西部法学评论》(2008年第3期,发表时个别文字有更动)

时势也真改变得飞快,古之佳节,后来自不免化为难关。

——鲁迅[②]

我们知道,幻想的破灭不会产生真理。而只要多一分“无知”,就意味着“虚空”的扩大,意味着我们“荒漠”的增长。

——尼采[③]

如同我们不能根据一个人所想象之自己来判断这个人一样,我们同样也不能由某一种变化中之时代的意识来评断这一时代。

——马克思[④]

引 论

华北人民政府,是1948-1949年间在中国土地上颇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过渡性地方政权,它是共产党在前解放年代里区域性执政经验的最后一次大规模积累[⑤]。华北人民政府存续和运作的时段,也是国民党当局由局部失败到全面溃败、共产党集团由局部优势到全面胜利的时间。因于这样一种“时机”上的迭合,华北人民政府的许多政制举措也自然延伸到了共产党全国执政之后,并由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⑥]。华北人民政府的运作,一定意义上,亦可说是共产党全国执政的最接近也最具规模的“试点”。“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其所属各委、部、会、院、署、行以华北人民政府其所属部门为基础建立工作机构”[⑦]——这一行政官僚体制的奠基性承接是一方面,对于本文而言,更具意义的可能是,华北人民政府存续期间所制订和颁布的法规法令“为后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在制定法规、制度上作了可贵的准备。”[⑧]

历史地看,这些由华北人民政府所颁行的法规法令也的确是一种“先见之明”了,因为,它们中涉及普遍规制的很大一部分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后被继续采纳,维持有效并扩大了适用的范围[⑨]

然而,对华北人民政府所颁行法令之全体做一分梳与评析,个人而言,既无必要[⑩]也 不可能。如题所陈,笔者更为关注的,其实是华北人民政府的法律观,或者说是其对待法律(体系)的态度,以及这态度背后所映现的政治逻辑与支援意识。具而言 之,这一法律观是至少三个层次命题的累加,其一,是有关法律是什么的一般认知与界定;其二,是对待国民党当局所订定之法律体系的态度;其三,是对其时人民 政权之下法律若何之问题的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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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如:谈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及其走势

谈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及其走势

作者: 李君如

多年来,一直有一种舆论,认为中国的改革是从经济体制改革起步的,中国改革主要是经济体制改革,似乎至今未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一种误解——

大家很关心中国的改革开放,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深化,必须随着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不断推进。事实上,我们党对这个问题十分重视,远的且不说,去年召开的十七大就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

■中国共产党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既有战略,又有策略

多年来,一直有一种舆论,认为中国的改革是从经济体制改革起步的,中国改革主要是经济体制改革,似乎中国至今未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一种误解。因为它没有看到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所以能够提出改革的任务,就在于当年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造就了思想解放的氛围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只要读一读邓小平同志那篇名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就可以体会到中国的改革一开始就是在民主政治的推动下起步的。由于我们国家是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我们党是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各种意见都会有。这就决定了在中国搞改革开放,搞现代化,没有民主是不行的,不能有序地推进民主也是不行的。

以往,之所以有人对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有误解,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对邓小平同志的战略思想研究较多,而对于他领导改革的策略思想研究不够。我们联系30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可以发现,我们党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既有战略,又有策略。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至少有八个方面的特点和做法,这些做法和特点已经使得中国社会在这30年中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

从战略与策略相结合的角度讲,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至少有八个方面的特点是我们应该注意和重视的:

一是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并且以经济体制改革的名义推进。比如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取消了曾经作为中国“三面红旗”之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了乡政权,设立了县人大常委会,并由公民直接选举县和县以下人大代表。事实上,30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每推进一步,政治体制改革也深化一步,从来没有停止过。当前正在实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具有这一特点,这场被人们叫做“大部制”改革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这次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努力建设一个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并将按照权力制约的原则,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极大的意义。

二是把发展民主与健全法制结合起来,强调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坚持依法治国。针对“文革”中出现的把民主等同于无政府主义的状况,以及中国社会中长期涌动的民粹主义倾向,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一开始就强调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30年来,我们修改和完善了宪法,废除了不合乎宪法和民主精神的法律条文和法规,制定了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还建立了律师制度,并进行了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目标的司法制度改革。几千年形成的人治社会正在向法治社会转变。

三是把政治体制改革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结合起来,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拨乱反正中,彻底纠正过去历次政治运动中发生的践踏人权现象,大规模地平反冤假错案。改革开放以来,不仅发展经济,努力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还允许和支持公民创办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并确定了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身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实行身份证制度,允许公民自由择业包括异地择业;实行依法出入境制度,允许公民出国留学和出境旅游。最近这几年,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努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些变革,既保障了公民的人权,又激发了中国社会内在的生机和活力。

四是把发展民主法制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享受到直接的实惠。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乡村、社区和企业广泛地建立村委会、居委会、职代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是一大特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仅在广大农村实行了村委会村民直接选举制度和乡镇改革试点,而且在农村普遍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社区建设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而且,基层民主建设正在与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拥护。

五是把执政党依法执政与参政党依法参政结合起来,完善了中国特色的政党政治。许多朋友也许不了解中国民主党派的参政是什么意思,在我们的政治构架中,中国的八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虽然不是执政党,但是参政党。参政的基本点有四项:(1)参加国家政权,包括担任国家和政府的领导职务,担任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2)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3)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4)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特别是规定了在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委会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大代表的比例。这是在中共中央1989年的文件中,就已经规定了的。这几年,在执政党的支持下,参政党在中国民主政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六是把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结合起来,以党内民主来带动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大党,有7300多万党员,比欧洲一些国家的国民还要多。党要保持先进性,并且在引领全社会的民主政治发展中体现先进性,必须积极推进党内民主。中国共产党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十七大报告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代会制度、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的思路和举措。特别是在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上,已经废除了终身制,完善了以民主为原则的干部任免制度,给广大德才兼备的从政人员提供了竞聘上岗的机会,等等。这些党内民主举措,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民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是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与公民直接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了公民舆论监督和信访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一大功绩,就是重新建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几年,在党内监督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并且把党内监督与群众举报结合起来,成效显著。特别是媒体介入监督序列,对于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八是把选举票决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完善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形式。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选举票决民主不断完善和发展,不仅在公民自治组织的范围内实行了直接选举制度,而且在其它实行间接选举的领域扩大了差额选举,完善了候选人提名方式;特别是在党内民主发展进程中,扩大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和中央、地方党委成员差额选举的范围,实行了候选人无记名投票推荐等民主形式。与此同时,中国的协商民主也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特别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中国特有的重要民主政治形式,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大职能,推动和组织中国各党派、各界别、各民族的政协委员,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积极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很有成效;各级政府也主动实施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等制度;各人民团体在民主协商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应该讲,中国民主政治的这八个方面特点还在发展中,不能说都搞得很好了,但是,这八个方面或者说至少这八个方面,确实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些具体做法和重要特点,这些做法和特点已经使得中国社会在这30年中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那些认为中国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的人,不仅看不到这些基本事实,而且陷入了自身的逻辑悖论。因为他们解释不了,为什么在一个他们认为“高度集权的专制社会”中,会允许公民在市场经济中自由发展,会出现那么成功的市场体系和经济发展。所以,观察和研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特点及其走势,必须立足中国现实,客观地全面地认识中国的改革实践。

■中国的民主政治还刚刚起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然还要继续深化

在这里还要强调一点,我们观察中国问题,观察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仅要观察做了什么,还要从这些已经做的事实中,深入地观察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走势。

作为中国问题的观察者和研究者,我希望大家注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建设和发展政治文明的过程中出现了三大值得重视的走势: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大走势;通过党内民主来带动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第二大走势;中国共产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第三大走势。这三大走势的指向很明确,最终将在中国建立一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

以上是我这几年观察和研究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些体会。我并不认为中国在民主政治发展方面已经做得很好了,相反,我倒是认为,中国的民主政治还刚刚起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然还要继续深化。但是,在中国进行任何一项改革,都必须根据中国的实际,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我们致力于探索的,应该是、也只能是符合中国的历史和今天国情的,能够真正给中国人民带来安定和幸福的政治体制和民主政治形式。在民主政治的问题上,我们既向人家学习,也不妄自菲薄;既积极推进,也不盲目发展、急于求成。我相信,我们中国人在经济上能够创造出令世人瞩目的奇迹,在政治上也能够创造出既顺应时代发展的进步潮流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体制。

(作者系中央党校副校长)

(北京日报)

Liang Huixing: Professor Tong Rou and the Great Debate of Civil Law and Economic Law in China

佟柔先生与民法经济法论争

(梁慧星)

197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邀请在京法律院系的学者专家,召开了那次著名的民法经济法讨论会,由此揭开了中国法学史上蔚为奇观的民法学派与经济 法学派的那场大论战的序幕。在那次会上,主张所谓“大民法”观点最力、最为旗帜鲜明的,是佟柔先生和王家福先生。当时,所谓“大经济法”观点即苏联拉普捷 夫、马穆托夫的经济法主张影响很大。也有学者建议采纳捷克斯洛伐克立法模式,即同时制定一部经济法典和一部民法典,经济法典规范社会主义组织间的经济关 系,民法典规范公民间的经济关系。甚至有人主张废弃民法这一称谓,改为“公民权利法”。于是演成长达七年之久的两派大混战,不仅民法学界和经济法学界的学 者悉数卷入论争,就是许多法理学者、宪法学者和行政法学者,也被潮流所挟,被迫表明立场,所发表文章数量之巨,所耗费的人力、物力,难以计数。 Continue reading

Yuan Weishi: The Defeat of Constitution and Enlightment in Republic of China

袁伟时:民初宪政挫败与启蒙

作者:袁伟时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报

多年来,世界各地时兴反启蒙。当前中国的国学热,其中最极端的主张,底色也是否定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文明。从根底上看,这不是理论论争,而是史实的考查问题;摘引某些学者的推断不足于澄清真相,问题的答案只能在史料中寻找。

辛亥革命,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成立,终结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固有体制;五族共和,民主,宪政,法治,成了文武百官、朝野上下的口头禅。可是,好景不长,只有四年光景,民国招牌被中华帝国洪宪元年所取代。从思想渊源来说,这是鸦片战争以降特别是甲午战争失败后启蒙运动成败的记录;是研究启蒙和宪政历史命运的很有价值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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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Lin: From “Granting Autonomy and Sharing Profit” to “Sepe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

从“放权让利”到“两权分离”

——“中国体制改革的路径与前瞻”系列短论之一

(根据在北京大学的讲稿内容补充整理)

陈林

不妨回顾一下中国体制改革的基本历程。都说要改,究竟如何着手?怎么改?
这是改革的切入点或路径问题。仅就经济体制改革范畴以内,早在一九八零年代,
国内就有了一种孰先孰后的争论,其中最有影响也最富有概括性的两种主张,即
企业改革先行论与市场改革先行论。双方在理论界和决策层各有代表,其力量对
比因为形势的变化而互有消长变动不居,在后来的二十年间又各有发展,虽相持
已久,在实践中却是相互交织的。这两方面的积极倡导者,分别莫过于吴敬琏、
厉以宁两位先生了。所谓“吴市场”、“厉股份”嘛。但是,现在已不难看到,
企业改革一旦深入到产权问题、产权流动问题,市场改革一旦深入到要素市场特
别是资本市场问题,两者是殊途同归的。以下的讨论中,我首先谈企业改革,然
后结合到市场改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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